委托方(客戶)將需要生產的商品委托給有生產能力的廠家,由廠家根據客戶的需求進行生產,并將生產好的產品交給客戶,客戶支付加工費用給廠家的合作方式。在這種情況下,委托方(客戶)擁有產品的所有權,并對產品擁有完全的控制權。廠家與客戶之間的合作是基于合同約定的,產品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應當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規(guī)定。因此,在代加工中,產品的所有權歸屬于委托方(客戶)。
加工廠會根據客戶的需求,提供針對性的物料及配方服務,并按照標準的GMP車間流程化生產,完成產品的委托加工。因此,在產品加工過程中,客戶需要擁有產品的所有權,并對產品擁有完全的控制權。加工廠與客戶之間的合作是基于合同約定的,產品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應當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規(guī)定。